食品科技学院学习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条例
为了促进学院各班级学风建设,完善学院对各班级的教务管理工作,在全院班级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、和睦共进的氛围,特制定此考核条例。
一、考核对象
12、13级全体班级学习委员。
二、考核原则
公平,公正,公开
三、考核时间:
每个月考核考核一次,月末公布考核结果
四、考核项目
学委会议(15'),资料发放(25'),活动宣传(25'),配合工作(30'),建议奖励(5')
五、考核细则
1. 学委会议(15')
要求:不迟到,因故不能到场必须和相关副部说明并找人代开。
迟到一次扣3分,旷到一次扣5分。
2.资料发放(25')
要求:准确及时到位
发放资料:计算机等级考试、四六级考试、普通话报名通知、收费、确认、准考证及等级证书;考试安排等。
3. 活动宣传(25')
主要按活动班级参与人数效果计算,八个班级中活动参与人数:
第1、2的班级学习委员,25'
第3、4的班级学习委员,20'
第5、6的班级学习委员,15
第7、8的班级学习委员,10'
主要有以下活动:新生百科知识竞赛、董事长杯英语竞赛、辩论队
4. 配合工作(30')
(1)院部(15'):工作总结、晚自习检查、四级模拟考试监考及试卷批改工作
(2)校部(15'):主要按活动班级参与人数效果计算
主要有以下活动:新生百科知识竞赛、董事长杯英语竞赛、辩论队等大型赛事半决赛、决赛等班级同学参与度。
5. 建议奖励(5')
要求:学委在平时工作中多留心、多思考,对于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问题能提出可参考性建议。
此项由基本分加奖励分构成,基本分3.0分,每条被采纳的建议加1.0分。可参考性建议由相关部门决定加分多少,最多每条1.0分。
6. 附加分
额外优异表现者酌情加分。
食品科技学院学术科技部